一、 工作原则
贯彻上级和校党委意图,坚持实事求是,全面准确地了解决策落实情况,敢于和善于发现、反映问题;协调各职能部门,共同开展督查工作。
二、主要内容
1、中央、市委重要文件、会议精神、科教党委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、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。
2、市委、市科教党委决定和交办事项,党委领导批示和交办件的催办、查办。
3、当前干部、群众关注和议论的热点问题。
三、工作方式
1、催报检查。凡符合督查内容的事项,经领导同意后,拟定督查方案,督促各部门按期报告进展情况。
2、专项查办。凡是市委、科教党委领导的批文件,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督查通知,按规定期限将办理情况上报。
3、综合反馈。及时收集的反馈市委、科教党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情况以及基层干部、群众的反映和要求。
4、督查调研。深入基层,开展调研,撰写有情况、有分析、有建议的督查报告。
四、工作程序
党委办公室负责协助党委安排好日常工作,减少事务性活动,保证领导同志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,进行督促检查。
1、督查前,提出督查建议,协助领导制定预案,搞好准备工作。
2、督查告一段落后,协助领导搞好综合分析,解决带倾向性、普遍性的问题,研究提出措施。党委办公室要搞好督查中的组织协调,加强同各职能部门的联系。对某项决策落实职责不清的,要及时向党委汇报,进一步明确和界定。